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申请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相关规定及考核内容
(一)相关规定
为规范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加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发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职能作用,根据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条规定:……“申请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人员,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参加浙江省律师协会组织或认可的任职前培训,并经所在地市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二)考核内容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均应参加所在地律师协会(即杭州市律师协会)组织的考核。依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议对于申请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人员考核,主要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执业基本技能、工作经历四个方面。
二、材料清单
第1、2、3、4、7项材料为申请担任公职(公司)律师人员必交项!
第5、6项为申请担任公司律师人员提交项!
第7项请各位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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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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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份数) |
材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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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人员考核表(1份)( |
(1)申请担任公职律师人员应任职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并从事法律事务的公职人员,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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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人员登记表(2份)( |
(1)全部使用电子“√”,不能手写或出现其他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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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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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主页、备案页)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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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担任公司律师人员应提交无犯罪记录承诺书(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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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担任公司律师人员应提交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1份) |
(1)与所在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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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意见书(1份)( |
(1)写明单位、部门、职务、任职时间及品行良好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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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浙江省律师协会颁发的《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1份) |
(1)线下参加培训的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照片页以及考核合格页均需提供; |
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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