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律师协会、市律协各分会(联络小组)、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快青年律师成长步伐,推动我市律师事业进一步发展,市律师协会决定开展“金华市优秀青年律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名额
设候选人30名,按各县(市、区)青年律师人数及律师事业发展实际情况分配候选人名额(附件1),最终评选产生不超过20名的金华市优秀青年律师。
(二)参选基本条件
1.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从业以来从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被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党纪处分,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4.专业成就突出,具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专业服务技能,办理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案件。
5.热心公益事业,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以专业技能服务回报社会。
6.热心行业工作,积极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
7.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连续执业年限为2年以上(2019年1月1日之前执业)的本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二、评选机构
市律协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的组织领导和评定工作。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律协秘书处。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2021年1月7日—1月15日)。各分会(联络小组)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申报,确定推荐名单(须排列顺序)。
(二)评审、考察(2021年1月15日—1月22日)。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等形式对候选人进行考察,确定拟表彰对象。
(三)公示(2021年1月底)。评选委员会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表彰对象,经市律师行业党委审议,在金华市律师协会官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批准、表彰。公示没有异议,经市律协常务理事会通过,确定“金华市优秀青年律师”名单,并在理事会上进行表彰。
四、评选要求
(一)各分会(联络小组)、各律师事务所对此次评选要予以高度重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公正推荐,对申报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查,及时上报,真正评选出一批具有示范性、代表性的优秀青年律师。
(二)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各分会(联络小组)请于1月15日前完成本地区审核推荐工作,认真审核表彰证明文件及公益活动凭证原件,并将申报表(附件2)、先进事迹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表彰证明文件及公益活动凭证复印件等书面材料一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市律协秘书处,逾期视弃权处理。
2.申报表正反页打印,事迹归纳后填写。事迹材料文字生动、简洁,字数在2000字以内。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雪花、叶剑兰
联系电话:82237105
协会邮箱:jhslsxh@163.com
金华市律师协会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