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义乌市律师协会、各市律协分会(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扬帆行动”要求,加强对律师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推进律师执业道德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律师服务客户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服务满意度评价是案件当事人对承办律师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办案水平、职业道德和收费以及案件质量等等的综合评判,也是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司法行政机关及行业协会对律师执业情况进行监督的有效手段,各律师事务所要按照要求严格执行。
二、律师服务满意度评价实行一案一评,在案件办结时由律师事务所或承办律师将二维码发送给当事人进行填写提交。案件办结后当事人未能及时提交的,案件承办律师应当及时催促。
三、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对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情况予以检查,并将律师服务满意度评价将列入律师执业情况检查、百分制考核和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中。
附件:律师服务满意度评价二维码
金华市司法局 金华市律师协会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