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各分会(联络小组)、各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
现将省律协《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律协〔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附件: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金华市律师协会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