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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和组织实习律师考核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协联络小组、市律协义乌、永康办事处:

根据《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规定,金华市律师协会决定成立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我市2010年实习律师的考核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组成: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洪友红担任;副主任六名,由黄罡、胡庆根、周跃明、张大阳、朱明光、沈  策担任;委员三十三名:洪友红、黄  罡、胡庆根、周跃明、张大阳、朱明光、沈  策、王晓凌、曹红光、徐  巍、骆兴洪、陆云英、徐杰震、姜国根、金海莹、夏  滨、朱淑才、刘华英、朱胜平、胡  爽、丁志坚、陆金才、骆忠红、严亮奇、韩红艳、王文盛、张慧娇、王婺初、郭妙玲、陈  胜、冯秀勤、楼青松、朱光先。

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沈策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王晓凌兼任。

二、参加实习律师考核的范围:凡在2011526期满一年的实习律师,均列入本次考核范围。

三、参加考核报送材料的要求:参加考核的实习律师,应按本文件附件(一)的要求,按时完整的上报书面考核材料,请勿延误。

四、考核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参加考核的实习律师应在523下班前把经预审核的考核材料报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11182楼市律师协会)。

五、考核材料的预审核:实习律师上报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材料,应先行报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的一名委员预审核(可由参加考核的实习律师任选)。

六、考核材料的审核: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负责实习律师考核材料的审核。考核材料审核未通过的,由协会考核办电话通知本人,不参加本次面试考核。

七、面试考核的内容和范围:实习律师根据浙江省司法厅网站“律师管理”“政策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围绕律师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律师实务、律师管理、执业风险防范、重大事项报告等内容做好准备工作。

八、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考核面试时间为2011528日上午830,地点为金华市委党校。

九、注意事项:2011年上半年仅组织本次考核,要求各位实习律师认真做好参加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逾期提交材料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参加面试的,列入下次考核。

联系人:小陈   82237105  

 

附件:1申请参加实习律师实习考核的材料要求

2、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流程

    

                                          金华市律师协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申请参加实习律师实习考核的材料要求.doc 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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