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市律协各专业委员会任期已届满,根据《金华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需要重新组建新一届专业委员会。新一届专业委员会的委员由律师本人提出申请,由市律协业务研究指导与发展委员会确认资格。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拟设立的专业委员会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拟设立的专业委员会
(一)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二)行政(地方立法)专业委员会
(三)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四)刑事专业委员会
(五)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
(六)房地产专业委员会
(七)文旅传媒专业委员会
(八)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
(九)网络信息专业委员会
(十)财税专业委员会
(十一)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
(十二)医疗卫生与健康专业委员会
(十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
(十四)乡村振兴与基层社会治理专业委员会
(十五)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
(十六)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管理专业委员会
(十七)破产管理(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
(十八)合规专业委员会
(十九)涉外投资贸易“一带一路”专业委员会
(二十)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二、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申报条件
申请担任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律师,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二)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三)对本专业有浓厚兴趣且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较强的专业能力;
(四)热心专委会工作和公共事务,有奉献精神;
(五)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六)从事律师业务或相关业务三年以上;
(七)本专业业绩突出,承办过有影响的案件或曾在省级专业会议、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与本专业有关的文章。
三、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律师,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专业委员会主任班子成员的竞选。
(一)竞选专业委员会主任原则上应当执业八年及以上,副主任五年及以上;特别优秀的,经业务指导委员会推荐不受该条件限制。
(二)主任连续担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三)除上述基本条件外,竞选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自愿申请加入专业委员会,并申报了竞选主任、副主任职位的执业律师;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同时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行业影响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以及较好的行业与社会公共资源;
4.对本专业的现状有较为全面的把握,对未来发展有前瞻性思路和明确清晰的发展规划;
5.热心于专业委员会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发展具有奉献精神,并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专业委员会工作;
6.获得与竞选专业相关的各类荣誉证书、聘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文件可以作为竞选主任、副主任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注意事项
(一)委员会相关事项
1.每个专业委员会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不超过50人。如报名人数超过50人,由业务研究指导与发展委员会根据申报人员的条件综合考虑确定;报名人数少于15人,原则上不予设立。当出现报名人数过多或过少的情形,在征求报名律师意见后,可各专业委员会之间作相应调剂。
2.上述拟设立专业委员会的设置和委员申报工作,由业务研究指导与发展委员会负责统筹落实,最终结果报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布。
(二)委员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律师最多只能报名参加2个专业委员会;
2.同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同一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不应超过2名,执业律师在30-50名的律师事务所在同一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不应超过3名,执业律师在50名以上(含本数)的律师事务所在同一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不应超过4名;
3.业务研究指导与发展委员会根据报名律师资历、条件,将优先遴选出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和较深资历、研究成果丰硕及热心于律协工作的律师成为初始委员。
4.希望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的探索和研究,热心协会及专业委员会工作的律师踊跃报名参加。
(三)主任(副主任)申报注意事项
1.各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自愿申报,竞选上岗。申报同一委员会主任班子成员必须分属于不同律师事务所。
2.申报主任(副主任)的律师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已发表的在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电子版或扫描件)或在本专业领域办理的成功、有影响的典型案例(电子版或复印件);
(2)相关的荣誉证书、聘书等书面材料(扫描件);
(3)竞选主任的演讲提纲(电子版);
(4)本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规划(电子版)。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律师事务所汇总梳理本所律师申报材料,书面版盖章后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本(将附件1及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人一个PDF文件,并以“拟报名的专业委员会+姓名+所名”命名,附件2需Excel文件,以律所名称命名)于2023年12月1日前以律所为单位统一打包报市律协秘书处,逾期不再接收。
2.市律协第七届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竞选活动拟于2023年12月中上旬召开,请申报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律师安排好工作,静候通知。
3.无故缺席首次全体委员会议的律师将被取消初始委员资格。
联系人:叶剑兰 0579-82237105
邮 箱:jhslsxh@163.com(电子版报送)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1118号2楼(纸质版报送)
附件:1.附件1专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doc
金华市律师协会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