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律协各联络组,义乌、永康分会:
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开展相关活动的信息请于2012年2月8日前报市律协。
联系人:小叶 ;电子邮箱:jhslsxh@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执业为民送温暖 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的通知》(律发通〔2012〕1号)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