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律协各联络小组,义乌、永康分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14日通过。此次刑诉法修改内容涉及100多处,修改比例超过总条文的50%,修改后的条文总数已从225条增加到290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与律师代理刑事案件的业务密切相关,对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既是契机也是挑战。为此市律协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组织执业律师开展学习活动,重点掌握刑诉法修改的背景、过程和内容,以及司法实践中律师刑事辩护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以主动适应新刑诉法对辩护工作的新要求。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