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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律协《关于征集“浙江省第四届青年律师论坛”交流文章的通知》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律协各联络小组,义乌、永康分会: 

近日,省律师协会下发浙律协〔2012〕14号《关于征集“浙江省第四届青年律师论坛” 交流文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办好“浙江省第四届青年律师论坛”以及认真组织和发动律师积极参与撰写论坛交流文章提出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一、认真学习和落实《通知》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通知》,明确办好论坛的意义、目的以及论文内容的要求,并加以落实。

二、落实《通知》的具体要求

1、加强督促指导,各所要鼓励至少一人次参与此次论坛投稿。各所负责人要加强对投稿全过程的具体指导,以积极向上,热情参与的姿态响应通知的要求。

2、把握时间进度,及时报告情况。各单位要在2012年4月5之前,将准备递交参与论坛交流的文章报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叶剑兰;联系电话:82237105;

报送邮箱:1791218582@qq.com

三、论文评选

征文收集后,由市律协组织专家及资深律师进行评选,选送部分优秀论文参加5月份在温州举办的“浙江省第四届青年律师论坛”

以上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抓紧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关于征集“浙江省第四届青年律师论坛” 交流文章的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


关于征集“浙江省第四届青年律师论坛” 交流文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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