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律师协会、市律协各分会(联络小组)、各律师事务所:
为完善协会监事会工作机制,增强监事会的工作力量,提升监督效能,确保监事会职能的有效发挥,依据《金华市律师协会章程》和《金华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专职律师公开选聘监事会非监事委员和兼职秘书若干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拟聘任监事会非监事委员9名,兼职秘书3名。
二、工作内容
(一)非监事委员主要工作内容:
1.辅助监事长和监事会的工作,包括承担特定的监督任务,参与监事会的各项活动,与会员和律师代表联络,征求或收集会员和律师代表反映的意见建议;
2.根据监事会的分工,被委派参与专项工作,如特定的研究项目、专题调研、专业咨询等;
3.执行监事会的决议,确保监事会的决策得到贯彻执行;
4.非监事委员在参与监事会活动和工作过程中,可以向监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改进和完善监事会的工作。
(二)兼职秘书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整理本会相关信息和监事会、监事工作的情况,及时向监事长和监事会报告;
2.整理监事会各类会议的记录和纪要;
3.记录监事的履职情况;
4.收集、整理监事会文件档案;
5.宣传、整理监事会工作动态信息;
6.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政治素质高,严格遵纪守法,热爱律师事业,有奉献精神。
(二)品行良好,热心协会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统筹沟通协调能力,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协会工作。
(三)在金华连续执业3年以上的专职律师(2022年2月28日前开始执业),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报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或党纪处分。
(五)原则上本会理事会成员,理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委员不得报名。
四、选聘程序
(一)申报。有意向者按要求填写附件报名表进行报名,并提供相关依据材料。
(二)初审。申报完成后,市律协秘书处按照报名条件汇总申报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遴选。由监事长办公会对上报的人选进行复核和综合平衡,按照1:2比例确定候选人参加选拔,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上报人数参加选拔。监事长办公会组织相关人员听取候选人竞聘演讲,初步确定拟聘任人选。
(四)公示和聘任。拟聘任人选名单在协会官网上进行公示,有异议的可于公示后五日内向市律协提出。公示期结束后,由监事会聘任并颁发聘书。
五、相关要求
各分会(联络小组)、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律师报名,报名律师应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报名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
相关报名材料(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于2025年2月25日前统一报送市律协秘书处,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市律协邮箱:jhslsxh@163.com。
联系人:叶剑兰,联系电话:82237105。
附件:第一届监事会非监事委员(兼职秘书)报名表
金华市律师协会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