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述职工作的通知
会长、各位副会长:
根据《金华市律师协会正、副会长年终述职制度》的有关规定,市律协四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应向理事会作年度述职报告,接受理事会的评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报告内容
根据《金华市律师协会正、副会长年终述职制度》,结合《金华市律师协会会长分工》、《金华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职责和组成人员》以及《金华市律师协会2012年工作要点》等的要求,述职报告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六个方面:
1、履行协会职务,谋划工作思路、工作方案等情况;
2、完成分管工作以及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情况;
3、从行业协会领导的角度,提升自己的政治素质以及执业理念,以身作则,模范执行法律、法规和本会的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4、在日常活动中为扩大律师影响、提升律师社会形象、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等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5、对协会以及所在的专门委员会或专业委员会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述职人认为其他应该述职的内容。
二、述职报告要求
1、述职报告标题统一为:“ ***会长2012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2、述职报告字数要求在2000字左右。
3、2013年1月5日前将述职报告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市律协秘书处。
4、会长、副会长将在理事会上作述职报告,并在《金华市律师协会网》上公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剑兰
联系电话:82237105
电子邮箱:1791218582@qq.com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