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各联络小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律协《关于组织编写<2012浙江律师行业发展报告>的通知》(浙律协〔2012〕46号),要求各地市上报2012年度律师行业发展的综合性材料。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需要市律协各联络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协助做好情况收集、数据统计及案例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信息收集工作。重点反映律师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预防和减少矛盾、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做法、经验。各事务所可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选择重点工作进行填报。(见附件一)
2、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重点采集律师服务经济发展及事务所专业化发展方面的统计数据。(见附件二)
3、报送2012年度案例(见附件三)
4、报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获得荣誉情况(见附件四)
二、报送方式及要求。
各联络处(分会)负责统计汇总辖区内事务所反馈的信息、数据及案例,要求于2013年1月21日前将相关信息、数据、案例及时报送市律协秘书处(其中附件四要求于2013年1月14日前上报)。报送材料全部要求以电子版本形式发市律协秘书处邮箱。材料应做到“全面、客观、准确”,重点反映律师工作在本地区战略发展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律师行业建设管理新发展、律师队伍建设新进展。各市直所直接报送秘书处。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所抓紧落实!
联系人:叶剑兰,电话:82237105,
邮箱:1791218582@qq.com
金华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