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
参政议政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市律协各联络小组(分会):
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参政议政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律发通〔201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根据文件要求组织所内相关律师认真填写《参政议政律师的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并将调查表于2月27日之前递交市律协,电子版的发送至邮箱:1791218582@qq.com。
联系人:叶剑兰 电话:82237105 传真:82237103
金华市律师协会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