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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研讨会”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市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律协各联络小组(分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为了推动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律师和房地产企业的专业水平,浙江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与金华市律师协会、金华市房地产协会联合举办“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研讨会”。现将研讨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11月30日报到时间:11月29日下午14:30至21:00)。

    二、会议地点

东阳市蓝天白云大酒店(联系电话86361888)。

    三、会议内容

(一)省高院《2003—2012房地产宏观调控背景下浙江省房地产审判白皮书》(2013年9月发布)解读

(二)房地产开发热点法律问题探讨:

1、全装修商品住宅法律问题(立法及规范的现状,开发模式,验收标准及质量监督,项目交付使用条件的界定与争议,质量纠纷的处理,销售风险,保修责任等)

2、按揭贷款断供法律问题(预抵押的法律效力及期房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解约权的行使,债权转让的法律问题等)

3、非经营性开发项目分割销售的法律问题(产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使用权转让合同性质及效力,远期租赁合同的效力)

  4、以股权转让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性质的探讨(房地产投融资和以股权转让形式罪与非罪的界限)

四、参会人员:

(一)浙江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委员;

(二)金华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三)金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员;

(四)欢迎其他律师和企业人员报名参加。

五、专题演讲及征文

(一)参会人员可报名参加上述相关专题演讲,演讲者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110日(是否参加演讲由会务组通知为准);

(二)本次研讨会面向我市律协建房委员及非委员、市房协会员进行征文。征文内容详见附件1,论文格式详见附件2;

(三)论文投稿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优秀论文将编入“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研讨会”论文集)。论文请发至邮箱yidvj@163.com

 六、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请律师协会各委员会和律师事务所以单位做好报名工作并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3)于2013年11月10日之前发至邮箱:84828683@qq.com或传真至0579-86710111

(二)请金华市房地产业协会各会员以单位做好报名工作,并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3)于2013年11月10日之前传真至82068130

(三)本次研讨会规模为120人(名额满即截止),参加人员名单以会务组邮件回复及传真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作为律师协会会员,本次研讨会可抵作律师继续教育课时

(二)请各位委员安排好各自工作,准时出席会议。因故不参加会议,请提前向市律协建房委(秘书处)请假;

(三)参加会议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自理(如需要住宿,请自行联系东阳蓝天白云大酒店,联系电话86361888)。

(四)联系人:陈春丽0579-86691179  18067637250

                  昶0579-82065150  13357062258

 

    附件:1.征文内容

          2.论文格式

          3.报名回执表

     

 

  金华市律师协会           金华市房地产业协会

 

                                2013年10月22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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