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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述职工作的通知

会长、各位副会长:

根据《金华市律师协会正、副会长年终述职制度》的要求,市律协四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应向理事会作年度述职报告,接受理事会的评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报告内容

根据《金华市律师协会正、副会长年终述职制度》,结合《金华市律师协会会长分工》、《金华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职责和组成人员》以及《金华市律师协会2013年工作要点》等的要求,请会长、各位副会长就2013年履职情况进行阐述。

述职报告主要内容为:对整体工作或分管工作的谋划,代表市律协开展的工作,组织的会议或活动,取得的成效,履职体会以及市律协明年工作思路、建议等。

二、述职报告要求

1、述职报告标题统一为:“ ***会长2013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2、述职报告字数要求在2000字左右。

3、2013年12月20日前将述职报告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市律协秘书处。

4、会长、副会长将在理事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剑兰    

联系电话:82237105

电子邮箱:1791218582@qq.com

 

               

                  金华市律师协会

                  2013年1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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