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援助中心,律协各联络小组(分会):
现将浙江省律师协会《关于2014年度浙江省律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浙律协〔2014〕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及时将通知转发给每位律师,鼓励律师积极登录“浙江律师培训网”进行在线课程学习。
附件:关于2014年度浙江省律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金华市律师协会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