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协会常务理事,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经协会党委研究,决定召开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会议定于2014年11月14日下午14:30,在市文化中心301会议室召开。请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市直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市直全体律师党员参加。
二、 会议议程
会议由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高瞻主持,设两项议程:一是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钟庆华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学习辅导;二是请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协党委副书记陈雄武传达学习省律师协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
三、 参会要求
1.全体参会人员务必准时参加,不得缺席,进入会场前请签到。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提前书面请假。
2.请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做好本律所参会人员的组织落实工作。
3.参加会议时请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
联系人:夏宏杰;联系电话:82468967
中共金华市律师协会党委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