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协联络小组(分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市律协四届六次理事会决定召开金华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大会代表和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方案,经市律协党委和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并经市律协四届十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及理事候选人、常务理事候选人的条件
(一)代表的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近三年来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3.执业五年以上。
(二)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2.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3.努力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热心律师行业管理工作;
4.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且近三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5.理事候选人须在代表中产生,常务理事候选人须在理事中产生。
二、代表及理事候选人、常务理事候选人的产生方式
代表及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产生可采用选举和推选的方式产生,应充分尊重广大律师的意见。
各县(市、区)的代表及理事候选人、常务理事候选人的产生由各律协联络小组(分会)、义乌市律师协会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组织实施;市直所的代表及理事候选人、常务理事候选人的产生由市司法局律管处、市律协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公职律师中的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由市司法局律管处、市律协秘书处会商相关部门确定。
三、代表及理事候选人、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
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42名。四届律协常务理事会根据目前团体会员、个人会员数量及便于协会开展工作原则,同时考虑到义乌市律协的特殊情况,确定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及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名额。
根据章程规定,每个团体会员必须有一名代表,15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增加一名代表;四届律协常务理事为金华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的当然代表,名额已包含在分配数内。
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单 位 |
市 直 |
婺 城 |
金 东 |
义 乌 |
东 阳 |
永 康 |
兰 溪 |
浦 江 |
武 义 |
磐 安 |
公职 |
公司 |
机动 |
合 计 |
代 表 |
39 |
16 |
5 |
20 |
18 |
15 |
9 |
7 |
4 |
3 |
3 |
1 |
2 |
142 |
理事 |
17 |
5 |
2 |
6 |
6 |
6 |
3 |
3 |
2 |
1 |
1 |
0 |
0 |
52 |
常务理事 |
6 |
2 |
1 |
3 |
3 |
3 |
1 |
1 |
1 |
0 |
0 |
0 |
0 |
21 |
四、其他事项
请市律协各联络小组(分会)、义乌市律师协会、市直各律师事务所于2月15日前将金华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理事候选人推荐表、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代表汇总表加盖公章上报市律协秘书处(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联系人:叶剑兰、王芳
电话:82237105、82468039
E-mail:1791218582@qq.com
邮寄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1118号
附件:
1、金华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2、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3、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4、金华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金华市律师协会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