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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金华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和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各律协联络小组(分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市律协四届六次理事会决定召开金华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大会代表和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方案,经市律协党委和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并经市律协四届十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及理事候选人、常务理事候选人的条件

(一)代表的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近三年来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3.执业五年以上。

(二)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2.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3.努力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热心律师行业管理工作;

4.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且近三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5.理事候选人须在代表中产生,常务理事候选人须在理事中产生。

二、代表及理事候选人、常务理事候选人的产生方式

代表及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产生可采用选举和推选的方式产生,应充分尊重广大律师的意见。

各县(市、区)的代表及理事候选人、常务理事候选人的产生由各律协联络小组(分会)、义乌市律师协会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组织实施;市直所的代表及理事候选人、常务理事候选人的产生由市司法局律管处、市律协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公职律师中的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由市司法局律管处、市律协秘书处会商相关部门确定。

三、代表及理事候选人、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

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42名。四届律协常务理事会根据目前团体会员、个人会员数量及便于协会开展工作原则,同时考虑到义乌市律协的特殊情况,确定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及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名额。

根据章程规定,每个团体会员必须有一名代表,15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增加一名代表;四届律协常务理事为金华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的当然代表,名额已包含在分配数内。

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公职

公司

机动

39

16

5

20

18

15

9

7

4

3

3

1

2

142

理事

17

5

2

6

6

6

3

3

2

1

1

0

0

52

常务理事

6

2

1

3

3

3

1

1

1

0

0

0

0

21







   四、其他事项

请市律协各联络小组(分会)、义乌市律师协会、市直各律师事务所于215日前将金华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理事候选人推荐表、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代表汇总表加盖公章上报市律协秘书处(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联系人:叶剑兰、王芳

电话:8223710582468039

E-mail:1791218582@qq.com

邮寄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1118

 

附件:

1、金华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2、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3、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4、金华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金华市律师协会 

                                201525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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