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协联络小组(分会)、义乌市律师协会,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律协《关于推选浙江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和浙江省律协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浙律协﹝2015﹞9号),分配给我市的浙江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额39名,理事候选人9名。现将我市代表和理事候选人产生方式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条件
(一)浙江省律师协会个人会员,并经省司法厅审核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律师;
(二)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三)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四)具有一定的律师业务能力、理论水平及执业经验。
二、理事候选人的条件
(一)浙江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二)连续执业五年以上;
(三)热爱律师事业,热心律协工作;
(四)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一定影响力;
(五)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三、代表和理事候选人产生办法
代表、理事候选人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选举或推举的方式民主产生。市直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由市律协在市司法局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县(市、区)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由各律协联络小组(分会)和义乌市律师协会在县(市、区)司法局指导下组织实施。
市律协现任会长为浙江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当然代表,名额计入各地代表名额中。
推选的代表和理事候选人应当体现群众性和代表性,同时应有利于省律协工作的连续性和活力。代表中女律师、40周岁以下的青年律师和党外律师应有适当比例,各地推荐代表人数在2名以上的,女律师代表或40周岁以下的青年律师代表不少于1名。
根据各地理事候选人推荐情况,由会长办公会议最终确定9名理事候选人。
四、代表及理事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市 直 |
婺 城 |
金 东 |
义 乌 |
东 阳 |
永 康 |
兰 溪 |
浦 江 |
武 义 |
磐 安 |
合 计 |
代 表 推荐 名 额 |
11 |
3 |
1 |
13 |
3 |
3 |
1 |
2 |
1 |
1 |
39 |
理事候选人推荐名额 |
2 |
1 |
1 |
3 |
1 |
1 |
1 |
1 |
1 |
0 |
12 |
五、其它事项
代表、理事候选人登记表中的个人简历从大学毕业或参加工作开始逐一填写。理事候选人需制作个人简介,格式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历、政治面貌,××年开始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现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及职务,现任其他职务(包括全国、省、市律协和市级以上的相关社会职务),表彰、奖励(部级、省级、市级以上,包括市级)情况,主要工作业绩。字数不超过500字。
请各律协联络小组(分会)、义乌市律师协会于4月23日中午前将浙江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代表2寸彩色证件照、理事候选人简介等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市律协秘书处,要求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叶剑兰 联系电话:82237105
电子邮箱:1791218582@qq.com
金华市律师协会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