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金华市2015年度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论文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律协各联络小组(分会):
根据省律协《关于征集“第五届浙江律师论坛”论文的通知》(浙律协〔2015〕15号),省律协拟于8月上旬举办“第五届浙江律师论坛”。同时,市律协也拟将在7月下旬举办“金华市2015年度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为了展示和提升我市律师专业水平与理论研究能力,促进广大律师对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研究与思考,落实省律协“第五届浙江律师论坛”和市律协“2015年度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论文征集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发动律师积极参与。现将征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中国企业国际并购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律师的机遇与挑战
(二)“一带一路”战略的法律保障
(三)金融风险预防、化解中的律师业务研究
(四)资产证券化、企业融资产品、金融衍生产品设计中的法律与律师业务研究
(五)互联网中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新特征
(六)新三板市场的法律服务
(七)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及各新修订法律所带来的律师业务拓展
(八)其他相关领域的律师业务
二、征文要求
(一)紧扣主题,结合律师实务,对我省律师业务有实际指导作用,选题创新,观点正确,语言表达通畅;
(二)论文篇幅在3000字以上,不多于10000字;
(三)论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见附件);
(四)已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谢绝参加;
(五)律师个人提交论文的,数量不限;执业人数10名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要求提交2篇以上论文,执业人数10名以下的至少提交一篇论文。
三、征文评选
(一)本次征文由市律协评选委员会进行初、复评;
(二)复评入选论文作者将参加全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
(三)获奖的优秀论文将推荐参加“第五届浙江律师论坛”。
四、报送方式及截稿日期
研讨论文由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收集,并将每篇论文一式一份简易书面装订,于7月15日前报市律协秘书处。各县(市、区)由律协联络小组统一上报,电子版同时上报。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律师积极参与征文活动,并动员有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的资深律师积极撰写高质量论文;
(二)请各律师事务所上交论文前,做好初选工作,确保上交论文的质量;
(三)征文工作列入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相关内容;
(四)对积极参与本次论文征集的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市律协将给予鼓励和表彰。
六、联系人
联系人:叶剑兰、王芳
电 话:82237105、82468039
邮 箱:jhslsxh@163.com
附件:论文格式
金华市律师协会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