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律协各联络小组(分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为加强全市律师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反映全市律师工作基本情况和行业动态,为媒体、网站等提供新闻素材,展示行业风采,正面宣传律师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建立律师通讯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讯员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活动能力。
2.爱岗敬业,思维敏捷,善于观察,具有一定的新闻敏感性。
3.熟悉了解律所和律师工作,勤于思考与写作,具有一定的新闻写作能力。
4.能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完成新闻采写工作,积极撰稿、投稿。
二、通讯员工作任务
1.通讯员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及时通报有价值的信息。
2.通讯员不但应自己完成写稿及采编任务,还应向其他人员收集稿件,并对稿件进行初步审查及筛选,做到所送稿件能够保质保量,具有一定的采录价值。
3.要求每位通讯员每月至少提供1份新闻稿件,统一发送至市律协邮箱:jhslsxh@163.com。
三、其他事项
1、市律协宣传与对外联络委员会和市律协秘书处负责对通讯员队伍的管理和联系工作。
2、请各律师事务所于7月8日前将通讯员名单报至市律协秘书处,每个所1名。
联系人:叶剑兰
联系电话:82237105
金华市律师协会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