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刑委会委员:
为进一步加强刑委会业务学习,提升刑委会成员专业水平,决定于3月20日举办刑事业务委员会业务沙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内容
2016年,最高检宣布:“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将深入研究完善公诉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探索建立检察环节辩护律师参与下的认罪、量刑协商制度......”司法实践中,目前“认罪协商”制度已适用于检察机关在办理符合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与检察官达成协议,在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基础上,犯罪嫌疑人会以协商确定的罪名受到起诉,但是检察官在提起公诉时会建议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并在同类犯罪行为正常量刑的基础上减轻10%-20%的幅度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诚然,在证据充分、被告人愿意认罪的前提下,“认罪协商”制度将极大地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但如何建构“认罪协商”制度才能使得协商更加合理、合法、有效?
本次业务交流会邀请浙江省律协刑委会副主任胡东迁律师与大家讨论“辩护律师参与下的认罪量刑协商制度建构”。
二、交流时间
2016年3月20日下午2:00
三、交流地点
金华市金帆街276号北大金华科技园创业谷咖啡厅。(近假日豪森大酒店)
四、交流对象
本次业务沙龙规模30人,因名额有限,经刑事委确认报名成功后,以邮件回复方式通知参加交流的人员。
五、其它事项
(一)有意向参加的律师,请在3月17日前将报名信息发送至邮箱840165629@qq.com,并备注“XXX律师事务所—XXX报名信息”,邮件正文注明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