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及使用办法》,市律协决定收缴本年度律协会费、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和公告费,具体缴纳标准及方式通知如下:
一、团体会费:执业律师5人以下(含本数)的律师事务所,团体会费为每所8000元(磐安7000元);执业律师5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以8000元(磐安7000元)为基数,每增加1人,会费增加800元(磐安700元)。
二、个人会费:执业律师个人会费为每人每年1600元(磐安1400元);年满70周岁,执业满20年且未受业内处罚的律师和孕产期间的女律师可以申请免缴个人会费;新执业律师在首次领证后第一次参加考核可以免缴个人会费,第二次参加考核可以减半缴纳个人会费。申请免缴会费的70岁以上老律师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主管司法局出具的从业律师工作20年证明及未受业内处罚证明。申请免缴个人会费的孕产期女律师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医院证明;(3)准生证。
三、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按执业律师每人180元的标准缴纳。
四、公告费:按每所500元,每位执业律师80元的标准缴纳。
五、请各所根据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和减免数交纳会费等费用。由律师事务所内勤于1月19日前填好《律师事务所2017年度应缴会费、公告费、执业保险费清单》,电子文件发送给王芳,经核对确认后,再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月17日前将会费、公告费和保险费一并缴入金华市律师协会在金华市财政局开立的专用收入帐户(开户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帐号:1208013029031930370),同时报送申请减免的纸质证明材料。(邮寄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司法局律管处,邮编:321000)
附件: 律师事务所2017年度应缴会费、公告费、执业保险费清单
金华市律师协会
2017年1月16日
浙江 律师事务所2017年度
应缴会费、公告费、执业保险费清单
项目/姓名 |
应缴纳金额 |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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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会费 |
8000+(执业律师总人数-5人)×8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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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会费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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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减 免 |
减 半 |
应缴个人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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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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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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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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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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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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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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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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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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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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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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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保险费 |
180×执业律师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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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费 |
500+80×执业律师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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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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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按文件的要求填写团体会费、个人会费、律师保险费和公告费;
2、申请会费减免的执业律师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新律师个人会费减免条款解释:“第一次参加考核”是指2016年1月1日之后首次领证;“第二次参加考核”是指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首次领证;
4、表格行数如不够请自行添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