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律协各联络组(分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金华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参与处置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工作规范》已经市律协五届常务理事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请各联络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依照规范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律协。
金华市律师协会
2017年3月23日
金华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参与处置重大突
发性、群体性事件工作规范
(2017年1月13日金华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制定依据】
为了健全律师参与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服务原则】
律师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社会责任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第三条【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定义】
本规范所称的突发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性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本规范所称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的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临时聚合形成的偶合群体,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第四条【法律依据】
律师应当根据所处理事件的性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效力的位阶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律师应当充分掌握并运用本规范附表中的相应法律法规。
第五条【律师参与事件处理的阶段】在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与重建等阶段,律师均可参与处理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第六条【应急预案制定过程中的法律服务】
在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阶段,律师可着重就应急预案的制定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对政府机关应急预案的编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二)为政府机关制定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小组,为编制应急预案开展的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为应急预案的定期评估和及时修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法律服务】
在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阶段,律师可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一)对政府机关拟作出的有关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等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为政府机关在履行相应职责和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法律咨询;
(三)为政府机关统一、准确、及时发布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提供法律建议;
(四)参与应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所采取措施的讨论,对相关强制措施提出专业性法律意见和建议;
(五)从依法行政的角度给政府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发现有可能激化矛盾、扩大事态等问题和苗头时,立即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事后恢复与重建过程中的法律服务】
在突发性、群体事件事后恢复与重建阶段,律师可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一)参与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法律调查,查清客观事实,为政府机关作出合理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政府机关制定有关救助、补偿、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和组织实施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对于非政府责任范围的事项,接受政府机关委托参与行政调解,以律师专业技能为事件矛盾冲突各方提供协调和调解服务;
(四)从法律层面剖析事件的发生原因和经过,协助政府机关总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为制定改进措施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五)根据政府机关的要求参与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信访接待工作,向相关人员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引导其以合法、合理、合适的法律救济途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部门表达合理诉求,处理好维护社会稳定与维护群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系;
第九条【服务方式】
政府机关通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合同的形式聘请律师或律师服务团为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律师为政府机关提供的法律意见为参考性意见,是否作为政府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依据,由政府机关研究判断决定。
第十条【律师协会职能】
金华市律师协会应加强对律师办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业务培训,在形势政策、办案策略和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指导;律师协会可以组建由政治觉悟高、专业素养优秀、工作能力强的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为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专业服务;根据律师服务团队或律师事务所的请求,律师协会可以组织资深律师对个案进行论证研讨,提出服务意见。
第十一条【奖励】
鼓励和倡导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为群体性敏感性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对在办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中,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法治政府做出突出成绩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给予表彰。
第十二条【报告制度】
律师在日常办理业务过程中,接触到涉及本规范中所规定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案件,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时起24小时内书面呈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报市律师协会,并参照本规范履行律师职责。
第十三条【保密制度】
律师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在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相关秘密及信息,不擅自对外发表对事件的处理意见和观点。
第十四条【附则】
本规范由金华市律师协会五届六次常务理事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处置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所涉主要法律法规目录
处置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所涉主要法律法规目录 |
||||||
相关方面 |
序号 |
法律法规名称 |
制定单位 |
发布时间 |
实施时间 |
性质 |
信访 |
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信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6年6月27日 |
2016年6月27日 |
司法解释 |
2 |
浙江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2011年12月16日 |
2012年3月1日 |
浙江省法律法规 |
|
3 |
浙江省信访条例(2016年修订)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6年7月29日 |
2016年8月1日 |
浙江省法律法规 |
|
公共卫生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15年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5年4月24日 |
2015年10月1日 |
法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2016年修订) |
国务院 |
2016年2月6日 |
2016年2月7日 |
行政法规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2007年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07年12月29日 |
2007年12月29日 |
法律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3年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3年6月29日 |
2013年6月29日 |
法律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年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4年4月24日 |
2015年1月1日 |
法律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2年10月26日 |
2013年5月1日 |
法律 |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6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6年7月2日 |
2016年7月2日 |
法律 |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15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5年4月24日 |
2015年10月1日 |
法律 |
|
9 |
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2010修订)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2010年12月21日 |
2003年12月1日 |
浙江省法律法规 |
|
10 |
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4年5月28日 |
2014年10月1日 |
浙江省法律法规 |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2016年修订) |
国务院 |
2016年2月6日 |
2016年2月6日 |
行政法规 |
|
12 |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国务院 |
2006年1月22日 |
2006年1月22日 |
行政法规 |
|
13 |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
国务院 |
2006年2月26日 |
2006年2月26日 |
行政法规 |
|
14 |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国务院 |
2006年1月8日 |
2006年1月8日 |
行政法规 |
|
15 |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国务院 |
2006年2月26日 |
2006年2月26日 |
行政法规 |
|
16 |
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1年修改) |
国务院 |
2011年10月17日 |
2011年10月17日 |
行政法规 |
|
17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11年修订) |
国务院 |
2011年1月8日 |
2011年1月8日 |
行政法规 |
|
拆迁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2007年3月16日 |
2007年10月1日 |
法律 |
2 |
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4年5月28日 |
2014年10月1日 |
地方性法规 |
|
3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国务院 |
2011年1月21日 |
2011年1月21日 |
行政法规 |
|
安全生产 事故有关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4年8月31日 |
2014年12月1日 |
法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3年6月29日 |
2014年1月1日 |
法律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2009年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09年8月27日 |
2009年8月27日 |
法律 |
|
4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3年11月24日 |
2004年2月1日 |
行政法规 |
|
5 |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1年7月7日 |
2011年9月1日 |
行政法规 |
|
6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 |
国务院 |
2011年1月8日 |
2011年1月8日 |
行政法规 |
|
7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5年修订) |
国务院 |
2009年1月24日 |
2009年5月1日 |
行政法规 |
|
8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7年9月14日 |
2007年10月1日 |
行政法规 |
|
9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7年4月9日 |
2007年6月1日 |
行政法规 |
|
10 |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国务院 |
2006年1月22日 |
2006年1月22日 |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
|
11 |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国务院 |
2006年1月10日 |
2006年1月10日 |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
|
与传染病、食品安全、卫生防治有关的规定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15年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5年4月24日 |
2015年10月1日 |
法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06年4月29日 |
2006年11月1日 |
法律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2009年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09年8月27日 |
2009年8月27日 |
法律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3年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3年6月29日 |
2013年6月29日 |
法律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6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6年7月2日 |
2016年7月2日 |
法律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2016年修订) |
国务院 |
2016年6月2日 |
2016年6月2日 |
行政法规 |
|
7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1年1月8日 |
2011年1月8日 |
行政法规 |
|
8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8年10月9日 |
2008年10月9日 |
行政法规 |
|
9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6年2月6日 |
2016年2月6日 |
行政法规 |
|
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11年修订) |
国务院 |
2011年1月8日 |
2011年1月8日 |
行政法规 |
|
11 |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国务院 |
2006年2月26日 |
2006年2月26日 |
行政法规 |
|
12 |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国务院 |
2006年1月8日 |
2006年1月8日 |
行政法规 |
|
火灾方面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08年10月28日 |
2009年5月1日 |
法律 |
2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7年4月9日 |
2007年6月1日 |
行政法规 |
|
交通事故方面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09年12月26日 |
2010年7月1日 |
法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11年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1年4月22日 |
2011年5月1日 |
法律 |
|
交通事故方面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015年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5年4月24日 |
2015年4月24日 |
法律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 |
2004年4月30日 |
2004年5月1日 |
行政法规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011年修订) |
国务院 |
2011年1月8日 |
2011年1月8日 |
行政法规 |
|
6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9年9月14日 |
2010年1月1日 |
行政法规 |
|
7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2年4月5日 |
2012年4月5日 |
行政法规 |
|
8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3年8月17日 |
2014年1月1日 |
行政法规 |
|
9 |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2012年修订) |
国务院 |
2012年11月9日 |
2013年1月1日 |
行政法规 |
|
10 |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
国务院 |
2006年1月22日 |
2006年1月22日 |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
|
环境污染方面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4年4月24日 |
2015年1月1日 |
法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年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6年7月2日 |
2016年7月2日 |
法律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6年11月7日 |
2016年11月7日 |
法律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年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08年2月28日 |
2008年6月1日 |
法律 |
|
五水共治 |
1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加快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的意见 |
浙江省政府 |
2016年11月25日 |
2016年11月25日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2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保障“五水共治”依法推进的意见》的通知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4年5月14日 |
2014年5月14日 |
地方司法文件 |
|
三改一拆 |
1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三改一拆”行动中违法用地建筑拆除和土地利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浙江省政府 |
2013年8月5日 |
2013年8月5日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2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三改一拆”行动中违法用地建筑拆除和土地利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浙江省政府 |
2013年8月5日 |
2013年8月5日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3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浙江省政府 |
2013年5月28日 |
2013年5月28日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企业改制 |
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 |
2003年1月3日 |
2003年1月3日 |
最高院司法解释 |
企业破产清算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06年8月27日 |
2006年8月27日 |
法律 |
2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1年9月9日 |
2011年9月26日 |
司法解释 |
|
3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3年9月5日 |
2013年9月16日 |
司法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