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及使用办法》,市律协决定收缴本年度律协会费、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和公告费,具体缴纳标准及方式通知如下:
一、团体会费:执业律师5人以下(含本数)的律师事务所,团体会费为每所8000元(磐安7000元);执业律师5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以8000元(磐安7000元)为基数,每增加1人,会费增加800元(磐安700元)。
二、个人会费:执业律师个人会费为每人每年1600元(磐安1400元);年满70周岁,执业满20年且未受业内处罚的律师和孕产期间的女律师可以申请免缴个人会费(孕期或产期只能择一申请);新执业律师在首次领证后第一次参加考核可以免缴个人会费,第二次参加考核可以减半缴纳个人会费。申请免缴会费的70岁以上老律师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主管司法局出具的从业律师工作20年证明及未受业内处罚证明。申请免缴个人会费的孕产期女律师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产检证明或出生证明;(3)生育登记服务卡。
三、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按执业律师每人180元的标准缴纳。
四、公告费:按每所500元,每位执业律师80元的标准缴纳。
五、请各所根据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和减免数交纳会费等费用。由律师事务所内勤于2月28日前填好《律师事务所2018年度应缴会费、公告费、执业保险费清单》,电子文件发送给王芳,经核对确认后,再请各律师事务所于3月15日前将会费、公告费和保险费一并缴入金华市律师协会帐户,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名,同时报送申请减免的纸质证明材料。
金华市律师协会帐户
开户名称:金华市律师协会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帐 号:0188990749000018
减免材料邮寄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司法局律管处,邮编:321000,电话:82468039。
附件: 律师事务所2018年度应缴会费、公告费、执业保险费清单
金华市律师协会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