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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金华市律师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职责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律协分会(联络,义乌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金华市律师协会第届专门委员会职责及组成人员》经第届理事会第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及第届常务理事会通讯表决通过,现予公布。
一、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
  责:1.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2.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3.维护律师合法权益。
 任:陆金才
副主任:朱国勇、钱善治
 员:楼建航、王  盼、胡炜翔、王震宏、赵新平、楼君梅
厉阳平副秘书长协助工作。
二、纪律与惩戒委员会
  责:1.组织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
2.负责投诉查处;
3.对违反执业纪律的会员进行惩戒;
4.开展律师行业诚信建设。
 任:骆忠红
副主任:陶锡金、刘清清、王根武、王洪朗、胡海泉
 员:方刚成、方东升、陈国松、姜国根、贾立新、贾旭东、郭春英、程建强、戴毅、傅晓云、卢凤龙、左文辉、吕爱军、江  琳、张朝晖、金子堂、徐龙秀、何建平、郑  
胡海泉副秘书长协助工作。
三、行业规划与律所管理委员会
  责:1.研究本市律师业发展规律;
2.调研本市律所发展状况;
3.制定本市律师业发展规划;
4.制定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指引;
5.提出本市律师业改革方案;
6.指导律所规范化管理;
7.拟定、审查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
 任:朱光先
副主任:陈春山、应旭升、邵泓涛
 员:卢秀忠、蒋浪舟、魏东明、蒋进宝、徐亚军
张国华副秘书长协助工作。
四、业务指导委员会
  责:1.组织和指导专业委员会工作;
2.组织开展理论、实务研讨;
3.编辑出版理论、实务成果;
4.研究、编制业务操作指引;
5.指导、协调重大案件和敏感性案件。
  任:洪友红
副主任:夏  滨、郭春英、王延军
 员:除已担任本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外的各专业委员会主任
方刚成副秘书长协助工作。
五、教育培训委员会
  责:1.指导各分会(联络组)业务培训;
2.组织开展律师继续教育和执业培训;
3.组织、开展其它培训。
 任:丁志坚
副主任:王晓凌、金泽、李海良
 员:许乐、金学锋、张凌、蔡瑛、陈蔚倩
章小岚副秘书长协助工作。
六、考核委员会
 责:1.规范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考核;
2.律师年度考核及复核;
3.实习律师实习考核及复核;
4.实习律师品行鉴定。
 任:周跃明
副主任:朱国勇、刘清清、王洪朗、徐正红
 员:王晓凌、楼冠敏、姜国根、郭春英、钱善治、贾立新、陈国松、程建强
市律协秘书处配合工作。
七、文化、宣传与信息化建设委员会
  责:1.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和行业宣传工作;
2.指导律师事务所、秘书处开展信息化建设;
3.与媒体的沟通、交流和联系;
4.组织新闻发布;
5.指导律师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相关业务;
6.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有关刊物建设。
  任:钱来善
副主任:金泽、徐正红、郭春英
 员:王文盛、应旭升、陈  琼、季建平、项  恒、张  
陈旭斌副秘书长协助工作。
八、会员事务与对外交流委员会
 责:1.会员登记和注册;
2.组织开展会员奖励和表彰;
3.律师福利和会员关怀;
4.组织开展律师文体活动;
5.执业纠纷调处;
6.负责律协外事交流等活动。
 任:钱忠诚
副主任:王根武、方东升
 员:陶锡金、金学峰、厉剑飞、吕朝统、何丽君
胡晓燕副秘书长协助工作。
九、资产管理与财务委员会
  责:1.开展会费收缴;
2.拟定会费使用预算;
3.会费开支审核;
4.拟定会费支出报告;
5.协会资产管理;
6.拟定财务制度。
  任:丁志坚
副主任:傅叔文、许洪钟
 员:贾立新、蒋浪舟、楼冠敏、丁江萍
市律协秘书处配合工作。
十、参政议政委员会
  责:1.开展律师参政议政经验交流;
2.联系律师中的“两代表一委员”;
3.指导“两代表一委员”依法履行职
4.组织提案、议案、建议的搜集和论证;
5.立法论证的组织和参与。
  任:严亮奇
副主任:刘清清、卢美君
 员:韩红艳、方刚成、姜国根、张慧娇、张  凌、朱  涛、李  
市律协秘书处配合工作。
十一、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责:1.调查研究女律师执业状况;
2.开展女律师执业座谈、培训;
3.关注女律师的权益保护;
4.开展女律师联谊活动;
5.开展提升女律师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工作。
  任:金海莹
副主任:王晓凌、韩红艳、钱善治
 员:丁江萍、王  慧、龚锦娟、王笑圭、姜苏婕、蒋  瑶、梅美妃、骆  澜、楼  佳、马  妍、叶雯婧、杨  扬、张  
陆云英副秘书长协助工作。
十二、青年律师与老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责:1.调研青年律师执业状况;
2.制定、实施青年律师保障、培养、成才方案;
3.组织青年律师培训培养工作;
4.组织开展青年律师入职宣誓;
5.组织开展青年律师对内和对外交流活动;
6.制定、实施关爱老年律师制度;
7.组织开展老年律师交流活动
 任:方笋玉
副主任:陶锡金、邵泓涛、朱涛
 员:裘质余、张国阳、陈魏能、陈  琼、叶雯婧、潘淑芳
邹毅强副秘书长协助工作。
十三、公益事务与法律援助委员会(未成年保护工作委员会)
 责:1.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等公益性法律服务;
2.组织律师探索和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工作开展;
3.指导律师公益诉讼工作;
4.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5.组织律师参与其他社会公益事务。
 任:倪玉斌
副主任:李海良、韩红艳
 员:胡炜翔、葛俊明、俞宏平、王  盼、仰  校、仇巧燕、朱希阳
方伟军副秘书长协助工作。
 
 
    金华市律师协会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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