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所再次成功助推本土企业挂牌“新三板”

2016428日浙江三清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清国旅”)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文(20163290号《关于同意浙江三清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获准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这是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务部201512月成功助推浙江合力海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5246)挂牌新三板后不到半年时间,助推的第二家企业挂牌“新三板”。

 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务部是由浙中所副主任楼巍,高级合伙人陈善、吴丽红以及骨干律师严晓燕、盛蓓蕾、核心助手孙昊毅等十余名资深专业律师组成。为更好地服务于金融市场,浙中金融法务部与众多金融机构及企业团体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如申万宏源证券、银河证券、西南证券、浙商证券、兴业证券、红杉资本(风投)、英飞尼迪(风投)、台州商会等,并以团队专业的服务模式,提供“新三板挂牌”、“基金信托”、“并购重组”、“定向增发”、“劳动人力资源管理”以及“企业法律顾问”等专项业务。

2015年至今,浙中金融法务部已成功助推两家企业挂牌新三板,并已与浙江群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迈拓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康倍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数家企业成功签约新三板挂牌法律服务,同时还成功办结三个专项劳动人力资源管理项目。


同意挂牌的函(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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