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下午,市公安局“爱警律师服务团成员”聘请仪式在市律协会议室举行,聘请刘华英等10名律师为市公安局“爱警律师服务团成员”。
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陈德旺、市警察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叶盛荫,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雄武出席仪式。
叶盛荫副主席宣读市公安局《关于聘请刘华英等律师为“爱警律师服务团成员”的通知》。
随后,陈德旺副主任和叶盛荫副主席为10名服务团成员颁发了聘书。
陈德旺副主任指出,聘请“爱警律师服务团成员”,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市警察协会与市律师协会《关于建立公安民警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战略合作协议》的重要举措。希望服务团成员律师能为公安民警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保障民警执法权益和工作生活中的其他合法权益;积极对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进行司法监督,及时指正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不当或过错,促进公安民警有效履职。
陈雄武会长表示,警律关系的良性互动发展有效促进了公安民警与律师之间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监督。市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一定要把与公安机关的良性互动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不断取得新成效。
“爱警律师服务团成员”名单:
刘华英 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
李海良 浙江思大律师事务所
王根武 浙江康济律师事务所
黄旭亮 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
邵泓涛 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
倪玉斌 浙江泽邦律师事务所
郭春英 浙江丰畅律师事务所
叶胜阳 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
胡海泉 浙江杰正律师事务所
章小岚 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