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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律协简介

    金华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1997年10月,是依法设立的、由金华市辖区内全体律师(含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及公司律师事务部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是全市性的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行业提供服务和实施管理。为加强党对律师行业的领导,经上级党委批准,于2006年5月成立了金华市律师协会党委。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实履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弘扬“红船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提高会员执业能力,规范会员执业行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律师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聚焦规范提升,加强风险防范,积极参与清廉社会组织建设。
    本会接受中国共产党金华市司法局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金华市律师行业委员会的领导,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党的活动和党的建设工作。
    本会接受金华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的指导,依法自主展开工作。
    本会接受金华市民政局的登记管理。   
    本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支持和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律师执业规范、行业管理制度和行业规范;
    (三)制定并实施会员奖励与处分办法;
    (四)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五)处理对会员的投诉;
    (六)调处会员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七)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八)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和实习考核;
    (九)开展律师执业培训;
    (十)指导和督促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进行等级评价认定;
    (十一)开展律师业务探讨,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十二)组织律师开展国内和国际交流;
    (十三)宣传律师工作,提升行业影响力;
    (十四)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十五)鼓励和支持会员参政议政;
    (十六)为会员提供福利和其他保障;
    (十七)健全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十八)协调与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的关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九)办理司法行政部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浙江省律师协会及有关部门授权和委托的事务;
    (二十)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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